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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: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合同模板参考样式(资料图)
在房产传承与家庭财产安排中,“ 不动产附负担赠与 ” 是一种常见却极易写错的法律行为。它既是赠与,又附加了受赠人必须履行的义务(如扶养、赡养、不得处分等)。很多当事人在网上下载的 “ 合同模板 ” 只有几条干巴巴的条款,既没写清义务边界,也没提示撤销与税费风险,签署后才发现问题。 本文以《民法典》及真实判例为依据,给出一份可直接套用的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契约范本结构与填写要点,并重点提示竞品模板普遍遗漏的关键风险点。
一、什么是不动产附负担赠与(概念与法律依据)
附负担赠与,又称附义务赠与,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同时要求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行为。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一条明确规定:“ 赠与可以附义务。赠与附义务的,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。” 当赠与标的物是不动产(房屋、土地)时,即为 “ 不动产附负担赠与 ”。
需要强调的是: 附负担赠与仍然是 “ 无偿合同 ”。所附义务与赠与财产之间不构成对价关系,受赠人履行义务的 “ 价值 ” 并不等同于房屋价值,因此不改变赠与的无偿性质。这一点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(2020)沪 0110 民初 12989 号民事判决中有清晰说理 —— 即便受赠人已履行约定义务,赠与人仍可能享有任意撤销权(详见下文第四、五部分)。这一 “ 附义务不等于双务 ” 的定性,正是多数网传模板忽略的盲区。
主要法律依据: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七条(赠与合同定义)、第六百五十八条(任意撤销权及例外)、第六百六十一条(附义务)、第六百六十三条(法定撤销权)、第六百六十五条(撤销的法律效果)、第六百六十六条(穷困抗辩权)。条文全文可查阅 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· 民法典 。
二、附负担赠与 vs 普通赠与(核心区别)
| 对比维度 | 普通赠与 | 附负担(义务)赠与 |
|---|---|---|
| 是否附加义务 | 无义务,受赠人纯受益 | 受赠人须履行约定义务(扶养、赡养、不得处分等) |
| 合同性质 | 无偿单务 | 仍属无偿,但附从义务 |
| 撤销难度 | 权利转移前可任意撤销 | 转移前仍可任意撤销;转移后须依第 663 条法定撤销 |
| 义务不履行后果 | 不适用 | 赠与人可行使法定撤销权并要求返还财产 |
| 登记必要性 | 不动产须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 | 同左,且建议在合同中写明登记协助义务 |
三、合同必备核心条款清单
一份规范、可登记、能站得住诉讼的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契约,至少应包含以下条款。缺任何一项都可能留下隐患:
- 当事人信息 :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住所、联系电话。
- 赠与标的物 :不动产坐落、不动产权证号、不动产单元号、建筑面积、规划用途、附属物。
- 赠与目的与所附义务 :明确写清 “ 受赠人须履行的义务 ” 具体内容、标准、期限(如 “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赠与人履行赡养义务 ”)。
- 权利转移与登记 :约定交付时间、办理转移登记的期限与双方配合义务。
- 费用负担 :契税、印花税、登记费、欠缴物业费 / 水电费等由谁承担。
- 瑕疵担保与权利瑕疵 :赠与人保证房屋无权利瑕疵、无设定抵押 / 查封。
- 赠与的撤销 :列明可撤销情形(对应第 663 条)及返还处理。
- 违约责任 :受赠人不履行义务的违约责任与救济。
- 生效条件 :是否经公证生效、合同份数与留存。
四、办理全流程(签订 → 公证 → 缴税 → 登记)
不动产附负担赠与要真正产生物权效力,必须完成以下步骤;任何一步遗漏都可能导致 “ 赠与了却没过户 ” 的被动局面:
- 拟定并签署合同 :双方核对条款,特别是所附义务与登记协助条款,亲笔签字并注明日期。
- 办理公证(建议):虽非强制,但经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丧失 “ 任意撤销权 ”,对受赠人保障更强;涉及赡养、扶养的,公证还能固定证据。
- 申报缴纳相关税费 :持合同、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证到税务窗口核税缴款(详见第六部分)。
- 申请不动产登记 :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赠与合同、税票、身份证明,办理转移登记;登记完成才发生物权变动。
- 交付与验收 :移交房屋钥匙、水电卡、附属设施清单,并签署交接确认。
五、常见错误与风险对照表(竞品模板普遍遗漏)
| 常见错误写法 | 规范写法 | 可能后果 |
|---|---|---|
| 只写 “ 赠与房屋一套 ”,不写证号与坐落 | 写明不动产权证号、单元号、建筑面积 | 标的物不明,登记被退回或引发争议 |
| 义务写 “ 好好赡养 ”,无标准无期限 | 写清赡养内容、方式、起止与违约认定 | 难以举证,撤销权行使困难 |
| 误以为 “ 附义务 = 双务 ”,受赠人履行后不能撤销 | 明确附负担赠与仍属无偿,转移前可任意撤销 | 对撤销权范围产生错误预期 |
| 未约定登记协助与费用承担 | 明确登记期限、配合义务及税费承担方 | 赠与人拖延,久拖不过户 |
| 口头约定附义务赠与,无书面 | 尽量书面;口头在双方认可时亦有效但举证难 | 纠纷时举证困难(见第七问判例) |
| 忽略穷困抗辩权 | 约定赠与人经济显著恶化时的处理 | 赠与人陷窘境仍被迫履行 |
六、税费与登记要点(直系亲属优惠)
不动产赠与的税费是当事人最关心也最容易算错的部分,以下为常见规则(具体以当地税务口径为准):
- 个人所得税 :根据财税〔2009〕78 号,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、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、孙子女、外孙子女、兄弟姐妹的,对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;其他非近亲属受赠,受赠人需按 “ 偶然所得 ” 缴纳 20% 个税。
- 契税 :由受赠方缴纳,法定税率 3%—5%(各地执行税率不同);法定继承人继承取得免征契税,但 “ 赠与 ” 不等于 “ 继承 ”,不适用该免征。
- 印花税 :按 “ 产权转移书据 ” 缴纳;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印花税,非住房(如商铺、写字楼)不免。
- 登记费 :住宅一般 80 元 / 件,非住宅按件计收,具体以登记机构公示为准。
提示:是否 “ 近亲属 ”、是否 “ 住房 ”、当地优惠政策都可能影响最终税额,签约前建议先到房屋所在地税务与登记窗口一次性咨询,避免预算偏差。

图:契约填写示例参考(资料图)
七、模板获取与填写示例
下面给出一份可套用的 “ 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契约 ” 骨架,括号内为填写提示,实际使用时请删除提示并按真实情况填写,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:
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契约
赠与人(甲方):______,身份证号:______,住所:______。
受赠人(乙方):______,身份证号:______,住所:______。
第一条 赠与标的物: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______的不动产(不动产权证号:______,建筑面积:______平方米)赠与乙方。
第二条 附随义务:乙方接受赠与的同时,须履行______义务(如: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对甲方履行赡养 / 扶养义务,不得遗弃、虐待)。
第三条 登记与交付:本合同生效后______日内,双方共同办理转移登记;登记完成前甲方可依法撤销赠与。
第四条 费用:本次赠与产生的契税、印花税、登记费由______方承担;房屋既往欠费由______方结清。
第五条 撤销: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,甲方有权依照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产。
第六条 生效:本合同自双方签字(建议公证)之日起生效,一式______份。
甲方(签字):______ 乙方(签字):______ 签订日期:______
八、常见问题 FAQ
1. 附负担赠与中的 “ 负担 ” 可以是哪些内容?
负担通常是受赠人负有的作为或不作为义务,例如对赠与人的赡养、扶养,对特定第三人的抚养,或 “ 不得处分、不得抵押、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” 等限制。负担必须是合法、可履行的内容,违背公序良俗或法律强制规定的约定无效。
2. 受赠人不履行负担,赠与人怎么办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六十三条,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,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;撤销权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(除斥期间,不中止、中断)。撤销后,可请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不动产。
3. 附负担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?
法律不强制公证。但未公证的赠与合同,在财产权利转移(不动产登记)之前,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,受赠人权益不稳定;经公证后,赠与人丧失任意撤销权,合同对受赠人保障更强,也更利于固定 “ 附义务 ” 证据。
4. 经过公证后,赠与人还能任意撤销吗?
不能任意撤销。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二款明确: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不适用 “ 权利转移前可任意撤销 ” 的规定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不能撤销 —— 若受赠人存在第六百六十三条情形(严重侵害、不履行扶养义务、不履行约定义务),赠与人仍可行使法定撤销权。
5. 口头约定的附义务赠与有效吗?
有效,但举证困难。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 2025 年审理的一起案件中,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并口头约定附赡养义务,双方均认可该事实,法院认定附义务赠与关系成立,并判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一方配合返还房屋。可见书面合同虽非唯一形式,却是保护双方的关键证据。
6. 直系亲属间赠与要交哪些税?
个税: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近亲属间无偿赠与,双方不征个税(财税〔2009〕78 号);契税由受赠方按 3%—5% 缴纳(继承免征不适用赠与);住房暂免印花税,非住房不免。具体以房屋所在地税务窗口核定为准。
7. 赠与后还能要回房子吗(结合真实判例)?
分情况:① 未过户且未公证,赠与人可任意撤销要回;② 已过户但受赠人 “ 忘恩负义 ” 或不履行约定义务,可在知道事由一年内行使法定撤销权要回;③ 赠与人日后经济显著恶化、严重影响生活的,可行使穷困抗辩权不再继续履行。最高人民检察院 “ 房产送给儿子后还能要回来吗 ” 一文对三种撤销权有系统解析,值得参考。

图:合同范本资料(资料图)
九、更新日期与实测环境
更新日期:2026-10-23。
实测环境: 参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(2021 年施行)、财税〔2009〕78 号、财税〔2008〕137 号,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十堰茅箭区法院公开案例整理;条款引用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最新版本为准。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科普,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,复杂财产安排建议咨询持证律师并办理公证。
资料下载(仅供个人学习参考)
不动产附负担赠与合同范本资料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UERDBa6OerV_J6YhfBYItQ?pwd=vr5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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